我们公司从别处接手一个广告公司,接手之后查询19年的账务,发现他们在19年7月份的时候,将基本户上面所有的钱(43989元)都转入原法人的个人银行卡中,之前的账务里面有个原法人的实收资本10万元,请问我能不能先把这个43989当做法人的借款,借:其他应收款 43989 贷:银行存款 43989 然后在12月份的时候,原法人就将这个公司转让给我们公司了,法人已变更,能不能再做个分录, 借:实收资本 100000 贷:其他应收款 43989 库存现金56011 ,可以这样处理吗?
泡泡
于2020-01-03 10:10 发布 838次浏览
- 送心意
董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2020-01-03 11:14
您好,可以做成借款。如果你们老板之间谈妥了是其他的情况在调整。
不可以这样处理。实收资本不能减少,你们公司是长投
借 实收资本 -原法人 贷实收资本-新股东
你们公司收购一分钱没有花吗。那相当于是个空壳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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