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庄老师

职称高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审计师

2020-03-11 12:07

你好,红字发票信息表购买方申请流程

答:购买方申请开具

1开具情况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应由购买方申请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1)购买方获得的专用发票认证相符且已进行了抵扣,之后因发生销货退回或销售折让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

(2)购买方获得专用发票后因以下问题无法抵扣时:

①专用发票抵扣联、发票联均无法认证;

②专用发票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

③专用发票认证结果为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④所购货物不属于增值税扣税项目范围。

2开具流程

(1)购买方提交申请单

若购买方需要申请开具红字专用发票,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信息表。

(2)购买方税务机关开具信息表

购买方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提交的信息表,审核后通过红字票信息表管理系统开具通知单。

(3)购买方将信息表交予销售方

购方税务机关开具信息表后,将纸质信息表交给购买方,购买方即可以适当方式将纸质信息表传递给销售方。

(4)销售方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销售方接收到由购买方传递的纸质信息表,根据信息表的内容在开票子系统中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暴躁的舞蹈 追问

2020-03-11 12:30

这需要到办税厅开红字吗,自己在开票系统能操作吗

庄老师 解答

2020-03-11 12:56

你好,这个要到税务局处理红字信息申请表,

庄老师 解答

2020-03-11 13:00

你好,
一、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红字的情形及流程

(一)需要开具红字的情形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二)开具红字的具体流程

1、《信息表》的填开

(1)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简称“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简称《信息表》),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2)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未用于申报抵扣、但发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的:购买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3)销售方开具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以及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的:销售方可在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销售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2、《信息表》的校验

主管税务机关**网络接收纳税人上传的《信息表》,系统自动校验**后,生成带有“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的《信息表》,并将信息同步至纳税人端系统中。

纳税人也可凭《信息表》电子信息或纸质资料到税务机关对《信息表》内容进行系统校验。

3、红字专用发票的开具

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的《信息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新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应与《信息表》一一对应。

二、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红字的情形及流程

(一)需要开具红字的情形

纳税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

(二)开具红字的流程

纳税人需要开具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不需要填开《信息表》,在开票系统中直接开具负数发票。

纳税人需要开具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可以在所对应的蓝字发票金额范围内开具多份红字发票。

三、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红字的要求

(一)需要开具红字的情形

1、纳税人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

2、购货单位在办理车辆登记和缴纳车辆购置税手续前丢失《机动车发票》的,应先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消费者丢失机动车销售发票处理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6〕227号)规定的程序办理补开《机动车发票》的手续,再按已丢失发票存根联的信息开红字发票。

(二)开具红字的流程

纳税人需要开具红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不需要填开《信息表》,在开票系统中直接开具负数发票。

红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需与原蓝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一一对应。

四、相关热点问答

(一)购买方已认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生开具红字的情形,需要退回销售方吗?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用于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专用发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相符(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认证相符的专用发票应作为购买方的记账凭证,不得退还销售方。”

(二)超过认证期180天,系统能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答:企业发生开具红字情形的,系统中可以开具。

(三)2016年6月30日前开具的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生开具红字情形怎么处理?

答:1、已经认证的,由购买方申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给销售方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没有认证的发票要先认证才可以在系统申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

2、超期无法认证的,目前系统无法处理,建议纳税人等待总局下发补丁完善防伪税控系统后,再进行相应处理。

一、开具红字普通发票

1、销货方未作帐务处理,购货方退回原发票。

销货方将收回的发票粘附在存根联后面依次注明“作废”,属于销售折让的,应按折让后的货款重新开具销售发票给购货方,不得开具红字发票。

2、销货方已作帐务处理,购货方退回原发票。

销货方开具蓝字退货进仓单(属于货物折让退回不需要开具进仓单,下同),同时开具相同内容的红字发票,以红字发票记帐联作为抵减当期的销售收入,将收回的发票粘附在红字发票的存根联上,红字发票的存根联以及其余联次不得撕下。属于销售折让的,应按折让后的货款重新开具销售发票给购货方。

3、销货方未作帐务处理,购货方已作帐务处理,不能退回原发票。

销货方必须取得购货方的有效证明作为开具红字发票的依据,填制蓝字退货进仓单。开具相同内容的红字发票,将红字发票的发票联交回购货方,作为抵减当期的销售支出,红字发票记帐联作为抵减当期的销售收入,其余联次不得撕下。属于销售折让的,应按折让后的货款重新开具销售发票给购货方。

4、销货方、购货方均已作帐务处理,不能退回原发票。

同上述第3点操作。

5、购货方出具的有效证明内容包括:

(1) 必须记载与发票和销货清单内容一致的事项和退货原因;

(2) 加盖购货方单位印章或财务专用章;

(3) 同时附上原发票联的复印件和银行收款进帐单复印件(已付款的)。

二、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1、销货方如发生退货、销售折让收到购货方抵扣联、存根联的,应视不同情况按以下规定办理:

(1)购买方在未付货款并且未作帐务处理的情况下,须将原发票联和抵扣联主动退还销货方。销货方如果未将记帐联作帐务处理,应在收到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及相应的存根联、记帐联上注明“作废”字样,并依次粘贴在存根联后面,作为扣减当期销项税额的凭证,下月领购专用发票时提交税务机关核查。未收到购买方退还的专用发票前,销货方不得扣减当期销项税额。属于销售折让的,销货方应按折让后的货款重开专用发票。

(2)如果销货方已将记帐联作帐务处理,销货方可根据退回货物的数量、价款或折让金额来开具相同内容的红字专用发票。将红字专用发票的记帐联撕下作为扣减当期销项税额的凭证,存根联、抵扣联和发票联不得撕下,将蓝字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发票联粘贴在红字专用发票发票联的后面,并在上面注明蓝字、红字专用发票记帐联的存放地点,作为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依据。

2 、销货方如发生退货、销售折让,但购货方已将作帐务处理,不能退回原来的发票联、抵扣联时,处理如下:销货方在取得购货方主管税务机关的《进货退出及索取折让证明单》后,方可根据退回货物的数量、价款或折让金额来开具相同内容的红字专用发票。将红字专用发票的记帐联撕下作为扣减当期销项税额的凭证,发票联、抵扣联交购货方作为扣减当期进项税额的凭证。购货方收到红字发票后,应视红字专用发票所注明的增值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 扣减,造成不纳税或少纳税的,属于偷税行为。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增值税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销货方如果在开具蓝字专用发票的次月及以后收到购货方退回的发票联和抵扣联,不论是否已将记账联作账务处理,一律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开具负数专用发票扣减销项税额的凭证,不得作废已开具的蓝字专用发票,也不得以红字普通发票作为扣减销项税额的凭证。

暴躁的舞蹈 追问

2020-03-11 16:49

红字信息表开好了,账务怎么处理,要做进项税额转出吗

庄老师 解答

2020-03-11 16:51

你好,是的,借原材料,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庄老师 解答

2020-03-11 16:55

收到现金冲减库存商品,进项税额要转出,
借:库存现金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暴躁的舞蹈 追问

2020-03-11 17:06

这是完成任务厂家给的返利,

庄老师 解答

2020-03-11 17:16

你好,是的,参考一下如下
新会计准则下企业销售返利的分析及账务处理
一、销售返利主要形式
销售返利的主要形式包括现金返利和实物返利两种。
根据会计处理的不同,商业返利可具体描述为:
1.达到规定数量赠实物的形式。
2.直接返还货款的形式
3.冲抵货款的形式。
二、销售返利的账务处理
1.达到规定数量赠实物
销售返利如采用返回所销售商品方式的,根据税法的规定,应视作销售处理,并计缴增值税。
支付销售返利方:
借:营业费用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收到销售返利方:
收到实物销售返利方冲减有关存货成本,需分两种情况处理:
(1)若供货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则: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主营业务成本
(2)若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则:
借:库存商品
贷:主营业务成本
2.直接返还货款
支付销售返利方:
销售返利如采用支付货币资金形式的,支付销售返利方,根据取得的“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作为费用处理。
借:营业费用
贷:银行存款等
但是在实务操作中,大部分情况是因为现金返利是在购货日后发生的,无法注明在同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上。
所以返利不能冲减增值税,只能冲减主营业务收入。
借:主营业务收入
贷:银行存款
收到销售返利方:
收到销售返利方,冲减销售成本,如果对方开具红字发票时,应将进项税金转出。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成本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3.冲抵货款的形式。
国税发[2004]136号文件规定,对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挂钩(如以一定比例、金额、数量计算)的各种返还收入,均应按照平销返利行为的有关规定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金。
按税法规定,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方可按折扣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计算增值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而购买方应按折扣后的余额计算进项税额。
销售返利如采用在销售发票直接扣减方式,性质上类同销售折让,其会计处理与一般商品折让购销的会计处理一样。支付销售返利方收入按照扣减销售返利后的净额计入销售收入;收到销售返利方成本按照扣减销售返利后净额计入采购成本。

收到供应商上年的销售返利如何做账?
1、销售返利采用支付货币资金形式的,
支付销售返利方,应作为销售费用处理;
借:销售费用,
贷:银行存款
   收到销售返利方,冲减销售成本,并将进项税金转出。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成本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2、销售返利采用返给所销售的商品方式的,支付销售返利方的会计处理是,
借记“销售费用”科目,贷记有关存货科目,同时根据税收法规的规定,还应视作销售处理,要计缴增值税;收到销售返利方,视作调整原进存货成本,冲减有关存货成本,并要计缴增值税。
供应商年底现金返利的账务处理:
公司收到供应商的返利,应当由供应商向公司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然后做进项转出处理。供应商做冲减销售收入处理。
在会计核算上,公司收到供应商的返利,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成本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暴躁的舞蹈 追问

2020-03-11 22:19

谢谢老师

庄老师 解答

2020-03-11 22:43

你好,应该的,祝你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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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红字发票信息表购买方申请流程 答:购买方申请开具 1开具情况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应由购买方申请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1)购买方获得的专用发票认证相符且已进行了抵扣,之后因发生销货退回或销售折让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 (2)购买方获得专用发票后因以下问题无法抵扣时: ①专用发票抵扣联、发票联均无法认证; ②专用发票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 ③专用发票认证结果为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④所购货物不属于增值税扣税项目范围。 2开具流程 (1)购买方提交申请单 若购买方需要申请开具红字专用发票,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信息表。 (2)购买方税务机关开具信息表 购买方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提交的信息表,审核后通过红字票信息表管理系统开具通知单。 (3)购买方将信息表交予销售方 购方税务机关开具信息表后,将纸质信息表交给购买方,购买方即可以适当方式将纸质信息表传递给销售方。 (4)销售方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销售方接收到由购买方传递的纸质信息表,根据信息表的内容在开票子系统中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2020-03-11 12:07:05
对方下月再开蓝字发票就行了。对于红字发票,你们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了
2017-07-31 18:18:25
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发票不能通过升级后的金税系统开具红字发票;
2015-12-31 13:26:11
你好,是的,跨月不能作废只能冲红
2018-09-06 07:48:37
你好,之前你在简易计税里面申报的。
2021-11-09 10:5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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