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电器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9当月发生以下经营业务: (1)购入空调500台,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96万元和增值税税款12.48万元 (2) 批发冰箱一批,取得不含税销售额350万元,货已发出并办妥委托收款手续,货款尚未收回。 (3) 零售电视机取得零售收入总额22.6万元,货款已收回。 要求:计算该商场当月的销售税额、进项税额及应纳增值税额。
炙热的大雁
于2020-03-16 20:23 发布 6373次浏览
- 送心意
邹老师
职称: 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2020-03-16 20:25
你好
当月的销售税额=350万+22.6万/(1+13%)
进项税额=12.48万
应纳增值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350万+22.6万/(1+13%))*13%—12.48万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 你们超过标准了吗
2019-10-18 10:08:02
你好,一般人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的销售额是不含税金额
2020-06-11 16:59:45
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应当按照不含税销售额和规定的增值税征收率(3%)计算缴纳增值税,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时只能开具普通发票,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020-02-10 14:25:19
专票上的税额,是以该发票所载金额为基础计算出来的销项税额。如果本月只有此张发票的话,那么该发票的税额就是当月确认的应交销项税额。
2018-08-31 13:30:56
同学你好
很高兴为你解答
这个业务不需要缴纳增值税的
2021-08-28 18:5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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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16 2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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