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单位代收村集体项目财政拨款,支付时借:其他应 问
同学,你好 计入其他应付款,是可以的 答
老师 我们单位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的专利 :2024年6 问
你最后在做无形资产,先放在研发支出中归集 答
电站会设及哪些税种呢? 问
您好,一般是增值税,附加税,企业所得税,个税 答
小规模纳税人接到税局通知说21年4-5月份取得的个 问
你好,你填在这个里面是可以,但是不能够扣除啊。 答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的会计和税务处理是怎么样, 问
你好,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会计与税务处理及政策梳理 一、会计处理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分为两类:补偿已发生费用和补偿未来费用,具体处理方式如下: 1. 补偿已发生费用 总额法:直接计入“其他收益”(与日常活动相关)或“营业外收入”(与日常活动无关)。 例如:收到补助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其他收益/营业外收入”。 净额法:直接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例如,冲减“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科目。 2. 补偿未来费用 收到补助时:确认为“递延收益”。 例如:借记“银行存款”,贷记“递延收益”。 实际发生费用时: 总额法:按比例转入“其他收益/营业外收入”。 净额法:冲减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如“营业成本”“研发支出”等)。 二、税务处理 税务处理的核心在于判断政府补助是否属于不征税收入,需满足以下条件(参考财税) 151号、财税) 87号): 1. 不征税收入的条件: 资金拨付文件明确专项用途; 政府部门有专门管理办法或要求; 企业单独核算该资金及支出。 税务处理:收到时不纳税,但相关支出形成的费用/资产折旧不得税前扣除。 2. 应税收入的情形: 若不符合不征税条件,需在收到时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例如:收到1000万元补助未满足专项用途条件,需缴纳25%企业所得税(250万元)。 3. 收入确认时点(国家税务总局2021年第17号公告): 会计上分期确认收入的,税务处理可选择在“实际发生支出时”或“收到补助当年”确认收入。 三、相关政策依据 1. 会计政策: 《企业会计准则》:递延收益的分摊原则。 2. 税务政策: 财税) 151号:明确财政性资金一般需计入收入总额; 财税) 87号: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可作为不征税收入; 国家税务总局2021年第17号公告:规范收入确认时点。 答

你好?老师,我公司是一般纳税人,3月10日融资租赁购入了一台含税1146268元的挖掘机,租赁期36个月,每期应支付的租金是26466.53元,当月支付了首付租金286567元(含税),请问这样应该怎么做账务处理呢?
答: 借:固定资产 应交税费 贷:银行存款 长期应付款 借:长期应付款 贷:银行存款 (每期) 当然,我这个是按小企业会计准则处理的,不考虑未确认融资费用问题哈
老师,您好!关于一般纳税人融资租赁账务处理
答: 你好; 1、一般融资租赁出租方账务处理 租赁期开始日, 借:长期应收款-应收融资租赁款 未担保余值 累计折旧 贷:融资租赁资产(为最低租赁收款现值与未担保余值的现值之和) 未实现融资收益 融资租赁资产账面价值与最低租赁收款额现值与未担保余值的现值之和相比,有差异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 收到还款时作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应收款-应收融资租赁款 同时摊销未实现融资收益, 借:未实现融资收益(以实际利率计算分摊) 贷:租赁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租赁期期末,承租方执行优惠购买权的,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应收款-应收融资租赁款 同时作分录, 借:租赁收入 贷:未担保余值 租赁期末,不执行优惠购买权的,作分录, 借:融资租赁资产 贷:长期应收款-应收融资租赁款 未担保余值 2、一般融资租赁承租方账务处理 租赁期开始日, 借:融资租赁资产 (租赁开始日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较低者) 未确认融资费用 贷:长期应付款 付款时作分录, 借:长期应付款 贷:银行存款 同时分摊未确认融资费用, 借:财务费用 贷:未确认融资费用(以实际利率计算确认) 承租人在租赁过程中发生的手续费、差旅费、律师费和印花税,计入租入资产价值。
一名会计如何让领导给你主动加薪?
答: 都说财务会计越老越吃香,实际上是这样吗?其实不管年龄工龄如何
老师,一般纳税人融资租赁固定资产的账务怎么处理?
答: 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协议的设备价款、运输费、途中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各项费用,确定入账价值。 入账价值时 借:固定资产—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 贷:长期应付款—融资租凭费 每年支付融资租凭费时 借:长期应付款—融资租凭费 贷:银行存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