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售出商品如果发生销售退回,发出商品时增值税纳税义务如果已经发生,应当确认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这里的确认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是说,在销售退回时不借记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不冲回的意思吗?
悟
于2020-04-10 16:47 发布 3561次浏览
- 送心意
答疑苏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
2020-04-10 16:49
你好 如果发生销售退回的话 ,要冲减这个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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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看他说的这句话“发出商品时增值税纳税义务如果已经发生”那么就要确认为销项税额的
2020-04-10 11:05:11

你好 如果发生销售退回的话 ,要冲减这个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的.
2020-04-10 16:49:25

同学你好,这个是结转增值税的分录。
2021-12-14 20:40:04

您好,上边那个账务处理,是企业准则可以用的,然后向一般的小企业,都是用下边你说的这个简便方法,可以用
2023-09-22 11:25:35

你好 你是有什么问题 是要看这个分录是否正确?
2020-07-08 12:2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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