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某卷烟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8月,收回委托乙企业加工的100标准箱甲类卷烟,已知该卷烟生产企业提供不含税价款为100万元的原材料,同时支付不含税加工费20万元,乙企业无同类卷烟的销售价格,则乙企业当月应代收代缴消费税( )万元。(甲类卷烟消费税税率为56%加150元/箱)答案:乙企业应代收代缴消费税=(100+20+100×150/10000)/(1-56%)×56%+100×150/10000=156.14(万元)。老师里面的10000是怎么来的。
会计初级肯定通过
于2020-04-26 10:02 发布 5831次浏览
- 送心意
暖暖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税务师,审计师
2020-04-26 10:03
你好,是从量计征把元化为万元的单位换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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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同学,稍等回复你
2023-06-23 22:38:12

同学你好,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代扣代缴消费税,由于题目中没有同类卷烟的销售价格,而卷烟又是复合计税的,所以采用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计算组成计税价格=(100%2B20%2B100×150÷10000)÷(1-56%)=276.14(万元)
2020-07-20 16:38:27

150 单位是元哦 除以10000 是转为万元的哦
2020-06-01 22:44:15

你好,是从量计征把元化为万元的单位换算
2020-04-26 10:03:12

你好,乙企业当月应代收代缴消费税=((100加上20)%2B(100*150))/(1-56%)*56%加上(100*150)
2020-03-09 19:0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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