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心意
何江何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高级会计师,税务师
2020-05-06 09:47
1、每年4月1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进行调整。 缴费基数:按员工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核定。(超过上一年北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300%核定基数)此缴费基数一年不变。 缴费比例:养老保险个人缴8%、单位缴20%; 医疗保险个人缴2%+3元、单位缴10%; 失业保险个人缴0。
5%、单位缴1。5%; 工伤保险个人不缴费、单位缴0。5%。 生育保险个人不缴费、单位缴0。8%。 2、每年7月1日,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进行调整。 缴费基数:按员工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核定。(超过住房公积金缴存上限的按缴存上限核定基数)此缴费基数一年不变。
3、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在员工工资中所占的比例。 (1)月工资中代扣员工个人应缴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金额约为上一年个人月平均收入的20% (2)公司为员工缴纳的社会保险约为员工个人缴纳金额的3倍。 (3)公司为员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同个人缴纳金额。
4、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使用。 (1)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五种。 (2)养老保险个人缴纳金额,全部计入在社保中心开设的个人帐户中,不可任意支取。个人达到退休年龄后,个人帐户金额影响退休费金额。
请参阅关于退休费计算的文献。 (3)医疗保险个人缴纳金额,全部计入个人的医疗存折中;单位缴费的30%,再根据员工年龄,按0。8%~4。8%的比例划入个人存折中。 (4)失业、工伤、生育保险不建立个人帐户,发生相应保险后,由公司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5)住房公积金个人和单位缴纳的金额均计入个人帐户,由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管理。对符合支取公积金条件的员工,个人提出申请,由公司为其办理支取手续。 支取条件:①购买、建造、 翻建、 大修自住住房的;②离休、退休的;③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④户口迁出所在的市、县或者出境定居的;⑤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⑥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比例的;⑦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都选本市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