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财税﹝2018﹞51号文件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您单位表A105050《职工薪酬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第5行2列职工教育经费的实际发生额为:【0】元,第1行5列工资薪金税收金额为:【2903705.36】元,比例不足8%,请确认职工教育经费支出是否完整填报。<br>系统未获取到您单位的财务报表数据,可能存在如下情况: 1、您单位已按A000000《企业基础信息表》 “107适用会计准则或会计制度”勾选信息申报了对应的财务报表,由于系统第二天才能获取到财务报表数据,建议您单位第二天重新扫描。 2、您单位未申报财务报表或申报的财务报表是纸质版。属于未申报的,建议电子申报财务报表后,第二天重新扫描;属于纸质申报的,建议改为电子申报后第二天重新扫描。<br>
Echohill
于2020-05-18 15:20 发布 1799次浏览
- 送心意
路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20-05-18 15:24
您好,第一条提示的职工教育经费如果实际发生为0,就不用管,
第二条,你年度财务报表要在汇算清缴之前先申报,你提交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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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chohill 追问
2020-05-18 15:47
路老师 解答
2020-05-18 1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