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张伟老师

职称会计师

2016-06-06 09:59

先,来料加工企业在报关出口后就应确认收入。
其次,购进原材料和辅料的进项税额不能抵扣,而应单独核算并计入成本费用。来料加工企业主要原材料和大部分辅料是通过海关进口的,也有小部分辅料是从国内采购的。在国内采购的材料,即使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其进项税额也不能抵扣,而只能计入成本费用。这是因为,按照现行税收政策,来料加工复出口的货物,一律实行“出口免税”管理办法,即进项税额(包括进口料件和国产料件的进项税额)不予抵扣,最后生产加工环节不征税,出口也不退税。这与进料加工贸易不同,进料加工企业使用的国产料件可办理出口退税(必须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因此,对从事来料加工复出口业务的出口企业,为生产或加工复出口的免税货物而购进的已税原材料、辅料等,其进项税额不能抵扣和办理退税,而应单独核算并转入来料加工经营成本中。若不能单独核算应税和非应税项目的进项税额的,按销售比例分摊其耗用原材料的进项税额。

张伟老师 解答

2016-06-06 09:59

1.收到来料时,不编制会计分录,只对“受托加工来料”备查科目中对应的材料明细账进行数额登记。
2.领取“来料”及其他材料用于制造加工产品时,对“来料”领取的处理同上,对领取其他材料则借记“生产成本”科目,货记“原材料”等科目。
3.完工时,借记“库存商品”科目,贷记“生产成本”等科目。
4.出口销售收取加工费等,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结转销售成本时,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库存商品”科目。
5.来料加工贸易的核算出口企业从事来料加工业务应持来料加工登记手册等,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办理《来料加工免税证明》,凭此证明据以免征工缴费的增值税和消费税。来料加工免税收入应与其他出口销售收入分开核算,对来料加工发生的运保佣应冲减来料加工销售收入,不得在其他出口销售中冲减。
A、合同约定进口料件不作价的,只核算工缴费,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收外汇账款(工缴费部分) 
  贷:主营业务收入——来料加工
B、合同约定进口料件作价的,核算进口原辅料款和工缴款,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收外汇账款(工缴费部分)
应付外汇账款(合同约定进口价格,汇率按原作价时中间价)
贷:主营业务收入——来料加工(原辅料款及加工费)
C、企业转加工收回复出口销售处理与A或B一致,只不过是要核算委托加工过程,分进口料件外商不作价和作价两种情况。
a. 不作价。在发出加工时作如下会计分录:

张伟老师 解答

2016-06-06 09:59

a. 不作价。在发出加工时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拨出来料——加工厂名——来料名(只核算数量)
  贷:外商来料——国外客户名——来料名(只核算数量)
凭加工企业加工费发票,支付工厂加工费,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代管物资——国外客户名——加工成品名称(只核算数量)
   贷:拨出来料——加工厂名——来料名(核算原料规定耗用数量)
b.作价。在发出加工时,凭业务或储运部门开具的盖有“来料加工”戳记的出库单,按原材料金额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收账款——来料加工厂
 贷:原材料——国外客户名——来料名称
加工厂交成品时,按合约价格及耗用原料,以及规定的加工费,根据业务部门或储运部门开具的盖有“来料加工”戳记的入库单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库存商品——国外客户名——加工成品名
贷:应收账款——来料加工厂(按规定应耗用的原料成本)
   应付账款——来料加工厂(加工费,如外币按入库日汇率)
D、对来料加工所耗用的国内进项税金进行转出。原则上按销售比例分摊,按分摊额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主营业务成本——来料加工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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