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商贸公司总部的地址在A地,公司在B地有4家独立核算的门店,门店的商品由公司总部统一配送,门店将进货款按时打入公司总部账户,由公司总部统一支付供应商货款,请问在经济业务过程中,公司总部取得的进项税额是否可以做为进项税额转出?
萱草花语
于2020-05-26 15:23 发布 785次浏览
- 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2020-05-26 15:31
你好,不用转出,总公司开给门店就可以了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不用转出,总公司开给门店就可以了
2020-05-26 15:31:18

同学,你好,需要进行进项转出
2020-03-24 20:26:02

实际就是五千吗?能退回去重新开吗
2019-06-04 10:53:26

开票为什么会开7000呢
2019-06-04 11:48:19

转出的话应该是一一对应的
2019-09-06 07:4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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萱草花语 追问
2020-05-26 1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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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26 15: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