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刘之寒老师

职称税务师

2020-07-16 11:15

方案一:该企业为个人独资企业,按照经营所得纳税。应纳税额=200000*20%-10500+(80000-60000)*3%=30100元。
方案二:该企业为一人有限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200000-200000*25%*20%)*20%+(80000-60000)*3%=38600元。
张先生应选择方案一,以个体经营者按经营所得纳税。

回忆 追问

2020-07-17 08:03

老师,那个综合所得八万不是个人综合所得吗?

回忆 追问

2020-07-17 08:03

为什么要算在一人有限公司里面呀?

刘之寒老师 解答

2020-07-17 09:59

不管是方案一还是方案二,综合所得都是单独计税的,上述计算中是把个人负担的合计到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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