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 额零星经营业务的判断标准是个人从事应税项目经营业务的销售额不超过增值税相关政策规定的起征点。 增值税相关政策规定的起征点多少?
欣悦
于2020-07-17 15:53 发布 4608次浏览
- 送心意
大海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20-07-17 15:56
您好,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
第五十条 增值税起征点幅度如下:
(一)按期纳税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含本数)。
(二)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含本数)。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