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心意
周琼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2020-07-27 22:26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七条 条例第六条所列的计算增值额的扣除项目,具体为:(二)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以下简称房增开发)的成本,是指纳税人房地产开发项目实际发生的成本(以下简称房增开发成本),包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用。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包括土地征用费、耕地占用税、劳动力安置费及有关地上、地下附着物拆迁补偿的净支出、安置动迁用房支出等。”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