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企业委托乙企业将一批A材料加工成应税消费品(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10%),加工完成后直接对外销售(售价不高于受托方计税价格)。甲企业发出原材料实际成本为80 000元,共支付加工费1 000元,运输加工物资发生的运杂费为200元(不含增值税)。甲、乙企业均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是13%,乙企业同类消费品价格为90 000元。甲企业已收回该材料,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则该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的入账价值是( )元。 老师好,这个题没有告诉消费税率,为什么消费税是90000乘以10%呢?
烟丝儿
于2020-10-01 19:57 发布 1543次浏览
- 送心意
朱立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20-10-01 20:02
你好 题中有说 第一句话 括号里 消费税税率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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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实践中可以这么算的
(80000+1000)/(1-10%)=材料➕加工费➕消费税
2020-09-22 13:11:15
你好 题中有说 第一句话 括号里 消费税税率10%
2020-10-01 20:02:45
缴纳但是可以扣除代扣代缴部分
2021-11-25 18:26:36
借委托加工物资25000
贷原材料25000
2022-03-29 15:23:38
2016年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500+100=600(万元),
2016年应计提的折旧=600×5/15/2=100(万元),
2017年应计提的折旧=600×5/15/2+600×4/15/2=180(万元)。
2017年未计提减值准备前的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600-100-180=320(万元)
设备2017年应计提的减值=320-280=40(万元)
2021-03-18 15:0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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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丝儿 追问
2020-10-01 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