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如下记账可以吗? 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下增设“待抵扣进项税额”明细。 1、未抵扣时 借:原材料等科目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 贷: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级科目 2、认证抵扣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 3、确认不能抵扣时 借:原材料、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 结转增值税: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 应
kj_lgXzkMidzEbD
于2016-09-29 16:31 发布 1291次浏览
- 送心意
宋生老师
职称: 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2016-09-29 16:36
老师,我们是10月份发9月的工资,那9月计提工资的同时就要计提个税了吗?具体分录该怎么做,等10月缴纳个税的时候又如何做分录呢?
相关问题讨论
一般都是设置为应交税费-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
2018-12-29 14:55:32
你好,是的,没错是这样转的
2019-04-11 17:19:36
你好,是应交税费_待抵扣进项税额
2021-02-19 09:55:37
可以
贷抵扣是辅导期和不动产分期抵扣用的
2019-03-14 09:28:58
应交税费-贷认证
应交税费-待抵扣
2019-07-12 16:48:48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
宋生老师 解答
2016-09-29 16:33
宋生老师 解答
2016-09-29 16: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