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物业公司提供租赁服务,合同约定19.7-20.6,款项在20.6月一次性付清,那根据增值税营改增试点实施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明确纳税人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那像这种情况在20.6月才能收到款,那我如果票没有开,是收到款之后再开票,请问我平时是不是只要确认收入,不需要确认增值税,直接用待转销科目?
水中的小鸟
于2021-03-20 12:14 发布 483次浏览
- 送心意
小林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21-03-20 12:29
您好,会计和企业所得税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增值税按增值税纳税义务时点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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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会计和企业所得税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增值税按增值税纳税义务时点确认
2021-03-20 12:29:16

你好,我们也在11月份确定收入就可以了,然后但是一般纳税人的话,12月初申报收入就可以了。
2022-11-22 15:35:04

同学你好,增值税时点如下
1:一般是2个时间点,第一个时间点是收到预收款的时候,第二个时点是交房的时候
所得税纳税时点,一般以交房时间作为所得税纳税义务时点,如果当地税局要求预交的话,还需要预交
2021-10-21 09:06:40

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进口货物,为报关进口的当天。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
2020-08-20 11:43:25

你好,这个是对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规定,这个就是税法的规定,按规定执行就是了
2016-09-17 12: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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