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宇飞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注册会计师

2021-04-17 19:15

你好,扣除项目包括土地款,开发成本,税金及附加,房地产开发费用(一般可以按照土地和开发成本合计的10%计算),加计扣除(土地和开发成本合计的20%)

大爱背头 追问

2021-04-17 19:33

转让新建商品房跟房地产开发企业,非房地产开发企业是一个性质吗

大爱背头 追问

2021-04-17 19:33

转让新建商品房跟房地产开发企业,非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房屋是一个性质吗

宇飞老师 解答

2021-04-17 19:33

不一样,非房开企业不能加计扣除。

大爱背头 追问

2021-04-17 19:35

管理费用财务费用销售费用,这些只有转让商品房可以扣除,房地产开发企业,非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旧房都不能扣除?

宇飞老师 解答

2021-04-17 19:35

转让旧房不能扣除管理费这些,新建的可以。然后加计扣除20%只有房开才行。

大爱背头 追问

2021-04-17 19:35

房开是什么

宇飞老师 解答

2021-04-17 19:37

就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哈,开发商。

大爱背头 追问

2021-04-17 19:38

那这一题为什么没有扣除

大爱背头 追问

2021-04-17 19:38

这一题不也是开发商吗

宇飞老师 解答

2021-04-17 19:39

题目考虑不周全,没考虑加计扣除。

大爱背头 追问

2021-04-17 19:42

加计扣除指的就是管理费用财务费用销售费用?

宇飞老师 解答

2021-04-17 19:45

不是,是土地和开发成本合计的20%

大爱背头 追问

2021-04-17 19:46

是管理费用财务费用销售费用的20%?

宇飞老师 解答

2021-04-17 19:54

不是,是土地和开发成本合计的20%

大爱背头 追问

2021-04-17 19:56

?老师你在说什么

宇飞老师 解答

2021-04-17 19:57

就是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扣除项目里面有一个加计扣除呀。可以按照土地出让金的金额加上开发成本的金额,二者之和再乘以20%,作为扣除项目的构成。

大爱背头 追问

2021-04-17 19:57

我一直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销售费用怎么扣,不是说新建房可以扣吗?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不是新建房吗

大爱背头 追问

2021-04-17 19:58

而且我上面问你的题目他没有扣销售费用你还说不严谨

大爱背头 追问

2021-04-17 19:58

开发房地产能扣的不就拿地建房销售优惠的吗,那严谨的销售费用怎么扣?

宇飞老师 解答

2021-04-17 19:59

这边这个管理费几个是属于房地产开发费用,本题由于利息没有证明,所以直接用土地款加上开发成本之和乘以5%,这个比率5%题目会给,有时候也可能是其他比率。

大爱背头 追问

2021-04-17 20:01

这不有证明吗

大爱背头 追问

2021-04-17 20:01

你能严谨点吗老师

大爱背头 追问

2021-04-17 20:01

你怎么越说越晕呢

宇飞老师 解答

2021-04-17 20:06

嗯,不好意思,有证明,这个都是(开发成本+土地)*题目给定的比例。如果没证明,也会给出一个比率,实务操作一般就是10%。

宇飞老师 解答

2021-04-17 20:07

都是那两个相加,然后乘以对应的比率。

宇飞老师 解答

2021-04-19 09:49

这部分属于难点内容,建议能够系统学习下有关知识,否则说的也不一定能够理解,比如加计扣除20%那个就是房开企业的特殊扣除,祝你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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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扣除项目包括土地款,开发成本,税金及附加,房地产开发费用(一般可以按照土地和开发成本合计的10%计算),加计扣除(土地和开发成本合计的20%)
2021-04-17 19:15:14
您好,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
2019-03-09 21:04:16
参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章到第七章内容: 第二章 子女教育 第五条 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子女,按本条第一款规定执行。 第六条 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第七条 纳税人子女在中国境外接受教育的,纳税人应当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相关教育的证明资料备查。 第三章 继续教育 第八条 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第九条 个人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符合本办法规定扣除条件的,可以选择由其父母扣除,也可以选择由本人扣除。 第十条 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应当留存相关证书等资料备查。 第四章 大病医疗 第十一条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第十二条 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本人或者其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 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按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分别计算扣除额。 第十三条 纳税人应当留存医药服务收费及医保报销相关票据原件(或者复印件)等资料备查。医疗保障部门应当向患者提供在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记录的本人年度医药费用信息查询服务。 第五章 住房贷款利息 第十四条 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本办法所称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第十五条 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第十六条 纳税人应当留存住房贷款合同、贷款还款支出凭证备查。 第六章 住房租金 第十七条 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 市辖区户籍人口,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 第十八条 本办法所称主要工作城市是指纳税人任职受雇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盟)全部行政区域范围;纳税人无任职受雇单位的,为受理其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税务机关所在城市。 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 第十九条 住房租金支出由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扣除。 第二十条 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第二十一条 纳税人应当留存住房租赁合同、协议等有关资料备查。 第七章 赡养老人 第二十二条 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所称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2021-03-03 12:49:02
这事扣除税金的总结的
2019-08-14 11:10:25
个人负担的社保公积金还有其他的专项附加扣除。
2021-07-10 10:2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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