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好,请问:3月份新接手的公司,根据3月份工资表计提“借:管理费用-职工工资 10万元,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10万元“,但原会计给我的2月末“应付职工薪酬-工资”的贷方余额只有3万元,本月发放2月份职工工资5万元后,导致3月末“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贷方余额为8万元,与应发10万不符。我可以直接补提借:管理费用-职工工资 10万元,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2万元 吗?
月下独享
于2021-04-24 13:22 发布 515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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