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自己不想续订为什么还要支付补偿金?
湾湾
于2021-05-17 14:25 发布 728次浏览
- 送心意
庄老师
职称: 高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审计师
2021-05-17 14:34
劳动合同到期,单位主动提出不续签合同的,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到期劳动者不续签的,只有在公司保持了原来的合同条件或是提高了的,那样劳动者拒绝了的,也会没有经济补偿金。
相关问题讨论
劳动合同到期,单位主动提出不续签合同的,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到期劳动者不续签的,只有在公司保持了原来的合同条件或是提高了的,那样劳动者拒绝了的,也会没有经济补偿金。
2021-05-17 14:34:26
《条例》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
2020-04-04 21:47:40
你好,要支付补偿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019-10-12 16:19:22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试用期属于用工方与劳动者之间的考察期,在这个期间内,劳动者可以无任何理由提前3天通知用工方解除劳动合同。而用工方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应当区分解除劳动合同的事由。若因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或其他劳动者个人原因导致被解除劳动合同的,例如:劳动者违纪、造成重大损失、刑事犯罪、劳动教养等符合《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情形时,用工方也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
2019-07-17 18:16:37
你好!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同时本条还规定,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照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身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从本条规定可以看出,一般情况下,经济补偿金支付年限是不受年限限制的,即按照工作年限来计算;但如果劳动者工资高于本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三倍时,就要受最高不超过十二个月的限制。
2017-01-05 16:33:17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
湾湾 追问
2021-05-17 16:33
庄老师 解答
2021-05-17 16: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