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开票时备注那有什么特殊要求吗?需不需要写工程名称以及工程地点?
李叶子
于2016-12-12 15:51 发布 1898次浏览
- 送心意
宋生老师
职称: 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2016-12-12 15:53
还需要别的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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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要写。在备注上面写。
2016-12-12 15:52:42
您好,有发文的,建筑服务
备注栏填写: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项目名称。
依据:《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第四条第三项
2018-08-31 10:55:07
建筑行业开工程款的,需要备注,其他的不需要备注
2019-12-17 11:35:21
你好 建筑服务是必须要备注的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第四条规定:提供建筑服务,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
2019-11-04 13:14:20
你好!项目所在地和项目名称就可以
2020-04-04 20:0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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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12 1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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