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请问一下,总公司是由王投资人跟何投资人共同出资成立的(总公司法人姓王),总公司旗下今年新成立一家分公司(分公司法人姓何),由总公司控股92%,张股东控股5%,陈股东控股3%,现在张股东需要报销餐费600多,可以直接从公司账户转吗?
小雯子
于2021-08-10 15:12 发布 747次浏览
- 送心意
东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21-08-10 15:13
没问题,这个是可以报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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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问题,这个是可以报销的。
2021-08-10 15:13:48
投资人信息应填 总公司名称
2020-05-25 16:10:33
你好,有权利的。因为分公司严格来说,没有法人地位,是依附在总公司的
2020-07-31 12:25:01
不是同一个人的话,没有影响
2018-12-27 11:17:12
您好,可以不一样的~
2020-05-14 09:2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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