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老师,自用的投资性房地产转为出租后,直接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上长涨的价格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贷方。可由原为成本法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转为公允价值计量后上涨的价格是记入留存收益里面的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我懵圈了
月
于2021-08-22 16:04 发布 1235次浏览
- 送心意
答疑苏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 图片中什么资料 应该是你写才对呀
2021-12-25 20:49:26
投资性房地产计税基础是以初始成本价格是30000-1500=28500,账面价值是38000,中间差9500形成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负债是9500*25%=2375
2019-08-14 15:42:23
你好,因为是跨年了,所以计入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的。
2021-08-22 16:06:18
您好,您自己已经回答了您自己的问题了啊。
2016-09-07 23:11:14
1.自用变出租(公允模式),借方差额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贷方差额其他综合收益
2.公允模式后续,公允变动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成本模式变公允模式,差额追溯调整,影响留存收益
2018-11-16 16:27:02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