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安娜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2021-11-01 16:19

1、当期应纳税额=13-【26-100*(13%-10%)】-6=-16万
2、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200*10%=20万
因第1步计算的当期应纳税额(取绝对值)小于第2步计算当期免抵退税额,所以,应退税额=16万元
3、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20-16=4万元
4、当期留底税额=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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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348600×(16%-13%)-13200×(16%-13%)=10062(元);应纳税额=150000×16%-(368000×16%+5800×10%-10062)=-25398(元);当期免抵退税额=348600×13%-13200×13%=43602(元);当期应退税额=25398(元);当期免抵税额=43602-25398=18204(元)
2020-02-15 11:28:44
1、当期应纳税额=13-【26-100*(13%-10%)】-6=-16万 2、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200*10%=20万 因第1步计算的当期应纳税额(取绝对值)小于第2步计算当期免抵退税额,所以,应退税额=16万元 3、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20-16=4万元 4、当期留底税额=0
2021-11-01 16:19:45
同学你好,采购的货物捐赠,按采购价格,没有生产加工增值,也方便知道售价,所以,不需要用组成计税价格。
2022-10-04 17:25:20
你好,组成计税价格是不含税价。应征消费税的白酒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消费税定额税】/(1-消费税税率)
2021-04-16 14:14:42
1)计算不含增值税的加工费。 2.26/(1+13%)=2
2022-06-15 14:2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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