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5年第52号文 关于建筑安装业跨省异地工程作业人员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请问建筑业跨区作业劳务分包,需要预交个人所得税 怎么计算缴纳呢?
千叶凉萍
于2021-11-04 15:17 发布 1269次浏览
- 送心意
家权老师
职称: 税务师
2021-11-04 15:24
总承包企业、分承包企业派驻跨省异地工程项目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在异地工作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由总承包企业、分承包企业依法代扣代缴并向工程作业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总承包企业和分承包企业通过劳务派遣公司聘用劳务人员跨省异地工作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由劳务派遣公司依法代扣代缴并向工程作业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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