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咨询您一个问题:一个员工跟总公司签的合同,个税也是总公司代缴的,但这个员工调到分公司上班了半年多,我们将这个人的费用从总公司调整到了分公司,但个税还是在总公司代缴的,这样处理从您专业角度看有税务稽查风险吗?
现实的猎豹
于2022-01-02 23:55 发布 782次浏览
- 送心意
小林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相关问题讨论

您好,只要成本费用主体与社保公积金个人所得税相同即可
2022-01-02 23:56:17

您好,应该合同流,发票流。资金流要一致的,您这种情况,应该分公司签合同,或者总公司开票缴税。
2018-12-05 20:59:17

你好,是的
是的
完全是有这个可能的
2016-12-02 11:46:12

你好
你们最麻烦的,是跟总公司的交易,要开发票。这样才是独立核算的,其他的都跟普通公司的一样的
2022-07-26 07:34:55

这个应该是有风险的。小规模还是一般纳税人?
2019-08-02 19:4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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