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英英子老师

职称高级会计师,税务师

2022-01-13 14:13

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视同销售货物。

企业日常产品研发时领用的原材料及自产的产品,若该企业研发项目是用于企业销售自产产品的研发,则研发领用原材料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该原材料的进项税额不需要进项税额转出,同时领用的自产产品不属于《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的视同销售货物行为,不需做视同销售;

若企业是受托研发项目收取对方技术服务费,或企业该项目研发的目的是用于技术转让,则研发领用原材料及自产的产品属于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该原材料的进项税额不能抵扣,应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高超 追问

2022-01-13 14:24

如果领用的是用于研发,应税项目,不属于视同销售的情况,会计科目是借记研发费用,贷库存商品吗?

英英子老师 解答

2022-01-13 14:30

研发费用一般不直接进费用,一般通过开发支出归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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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视同销售货物。 企业日常产品研发时领用的原材料及自产的产品,若该企业研发项目是用于企业销售自产产品的研发,则研发领用原材料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该原材料的进项税额不需要进项税额转出,同时领用的自产产品不属于《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的视同销售货物行为,不需做视同销售; 若企业是受托研发项目收取对方技术服务费,或企业该项目研发的目的是用于技术转让,则研发领用原材料及自产的产品属于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该原材料的进项税额不能抵扣,应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2022-01-13 14:13:20
自产产品用于本企业内设研发部门研发新产品,是否属于视同销售行为?如果进行会计处理?及相应的会计分录
2015-11-09 16:10:26
1.研发活动领用原材料进项税不需要转出 2.研发活动领用自产产品不视同销售, 研发活动是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就其输出结果来看,一是新产品,二是新技术或者服务,营改增以后都属于增值税范围
2014-09-19 21:08:43
1.不需要转出;2.不视同销售。研发部门领用的的属于用于增值税应税服务。
2014-10-22 13:33:58
不用视同销售,因为研发也是增值税应税行为。
2014-09-22 08:4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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