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入职一家酒店,每天由前台将客房的收入及押金明细交给我,就直接根据每天的明细将押金收入、客房收入、押金退款汇总后做账,借:现金(银行),贷其他应付款--押金,借:其他应付款--押金,贷:主营业务收入--客房 --销项,借其他应付款--押金,贷:现金(银行),这样可以吗,因为很多事不开票的,客房小商品收入、赔偿这些是不是要从客房收入里面剔除呢
迪
于2017-03-22 11:37 发布 1401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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