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地区有两家制酒企业 A 和 B ,两者均为独立核算的法人企业。企业 A 主要经营粮食类白酒,以当地生产的玉米和高粱为原料进行酿造,按照现行消费税法规定,粮食白酒的消费税税率为比例税率20%加定额税率 O .5元/500克。企业 B 以企业 A 生产的粮食白酒为原料,生产系列药酒,按照现行消费税税法规定,药酒的比例税率为10%,无定额税率。企业 A 每年要向企业 B 提供价值2亿元.计5000万千克的粮食白酒。企业 B 在经营过程中,由于缺乏资金和人才,无法正常经营下去,准备进行破产清算。此时企业 B 欠企业 A 共计5000万元货款。经评估,企业 B 的资产价值恰好也为5000万元。企业 A 领导人经过研究,决定对企业 B 进行收购,计算分析其决策的纳税筹划因素是什么?
学堂用户9i5pth
于2022-05-05 21:19 发布 2151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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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何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审计师,税务师
2022-05-05 22:12
第一,这次收购支出费用较小。由于合并前企业B的资产和负债均为5 000万元,净资
产为零。按照现行税法规定,该购并行为属于以承当被兼并企业全部债务方式实现吸收合并,
不视为被兼并企业按公允价值转让、处置全部资产,不计算资产转让所得,不用缴纳企业所
得税。此外,两家企业之间的行为属于产权交易行为,按税法规定.不用缴纳营业税。
第二,合并可以递延局部税款。原A企业向B企业提供的粮食白酒不用缴纳消费税。合
并前,企业A向企业B提供的粮食白酒,每年应该缴纳的税款为:
应纳消费税税额=20000×20%+5000×2×O.5=9000(万元)
应纳增值税税额=20000× 1 7%=3400(万元)
而合并后这笔税款一局部可以递延到药酒销售环节缴纳(消费税从价计征局部和增值
税),获得递延纳税好处;另一局部税款(从量计征的消费税税款)那么免于缴纳了。
第三,由于企业B生产的药酒市场前景很好,企业合并后可以将经营的主要方向转向药
酒生产,转向后,企业应缴的消费税税款将减少。由于粮食白酒的消费税税率为比例税率
20%加定额税率O.5元/500克,而药酒的消费税税率为比例税率1 O%,无定额税率。,如
果企业转产为药酒生产企业,那么消费税税负将会大大减轻。
假定药酒的销售额为2.5亿元,销售数量为5000万千克。
合并前应纳消费税税款为:
A厂应纳消费税税额=20000×20%+5000×2×O.5=9000(万元)
B厂应纳消费税税额=25000× 1 0%=2500(万元)
合计应纳消费税税额=9000+2500=11500(万元)
合并后应纳消费税税额=25000×10%=500(万元)
合并后节约消费税税额:11500-2500=9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