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政策减免了2000的所得税,2017年1月会计直接做了: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贷:所得税费用。 但现在财务经理要求这笔减免算营业外收入,要调整一下,因为是2016年的事情,所以这个调整分录应该怎么编?
忧伤的白昼
于2017-04-26 15:10 发布 1122次浏览
- 送心意
邹老师
职称: 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2017-04-26 15:25
因为是2016年减免,2017年冲销的,影响了2017年的所得税费用!因为我们是核定征收,这样导致我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与收入不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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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这样也可以,但是最好直接按10%计提就行了。不用多计提 那个15%的企业所得税的。
2018-03-31 17:15:33
您好
减免的话 可以把计提的红冲就好了啊
2022-01-07 09:53:11
你好,是多计提了吧,直接第二种,冲减就好
2019-05-08 10:53:12
减免的应当冲销计提的所得税费用的
2017-04-26 15:12:13
你好!
借: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2019-03-21 22:1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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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老师 解答
2017-04-26 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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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4-26 1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