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单位代收村集体项目财政拨款,支付时借:其他应 问
同学,你好 计入其他应付款,是可以的 答
老师 我们单位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的专利 :2024年6 问
你最后在做无形资产,先放在研发支出中归集 答
电站会设及哪些税种呢? 问
您好,一般是增值税,附加税,企业所得税,个税 答
小规模纳税人接到税局通知说21年4-5月份取得的个 问
你好,你填在这个里面是可以,但是不能够扣除啊。 答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的会计和税务处理是怎么样, 问
你好,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会计与税务处理及政策梳理 一、会计处理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分为两类:补偿已发生费用和补偿未来费用,具体处理方式如下: 1. 补偿已发生费用 总额法:直接计入“其他收益”(与日常活动相关)或“营业外收入”(与日常活动无关)。 例如:收到补助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其他收益/营业外收入”。 净额法:直接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例如,冲减“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科目。 2. 补偿未来费用 收到补助时:确认为“递延收益”。 例如:借记“银行存款”,贷记“递延收益”。 实际发生费用时: 总额法:按比例转入“其他收益/营业外收入”。 净额法:冲减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如“营业成本”“研发支出”等)。 二、税务处理 税务处理的核心在于判断政府补助是否属于不征税收入,需满足以下条件(参考财税) 151号、财税) 87号): 1. 不征税收入的条件: 资金拨付文件明确专项用途; 政府部门有专门管理办法或要求; 企业单独核算该资金及支出。 税务处理:收到时不纳税,但相关支出形成的费用/资产折旧不得税前扣除。 2. 应税收入的情形: 若不符合不征税条件,需在收到时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例如:收到1000万元补助未满足专项用途条件,需缴纳25%企业所得税(250万元)。 3. 收入确认时点(国家税务总局2021年第17号公告): 会计上分期确认收入的,税务处理可选择在“实际发生支出时”或“收到补助当年”确认收入。 三、相关政策依据 1. 会计政策: 《企业会计准则》:递延收益的分摊原则。 2. 税务政策: 财税) 151号:明确财政性资金一般需计入收入总额; 财税) 87号: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可作为不征税收入; 国家税务总局2021年第17号公告:规范收入确认时点。 答

您好,我司要做个融资租赁业务,我是出租方,合同和账如何处理
答: 同学你好 1、购买设备 借:融资租赁资产一XX设备 借: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XX银行/应付账款——XX公司 2、购买不动产时 借:融资租赁资产—— XX不动产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XX银行/应付账款——XX公司 贷:应交税费一应交契税 3、租赁日当天 借:长期应收款一应收融资租赁款一 XX设备/不动产 (含税最低租赁收款额%2B初始直接费 用) 借:营业外支出(租赁资产公允价值小于账面价值) 贷:融资租赁资产一-XX设备/不动产(租赁资产原账面价值) 贷:银行存款(初始直接费用) 贷:营业外收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大于原账面价值) 贷:长期应付款一融资租赁(销项税额) 4、支付利息时 计提利息时 借:租赁成本一长期借款利息 贷:应付利息 结转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租赁成本——长期借款利息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 贷:主营业务成本 5、付款时 借:应付利息 贷:银行存款 6、出租方收到每期租金时 借:银行存款一XX银行 贷:长期应收款一应收融资租赁款一XX设备/不动产 确认税费时 借:长期应付款一融资租赁销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开票部分对应的增值税) 7、确认所收租金的融资租赁收入 每期摊销额= (期初不含税最低租赁收款余额期初未实现融资收益余额) x内含利率 借:未实现融资收益 贷:主营业务收入——融资租赁收入
、陈某与李某口头约定:陈某将房屋出租给李某,租赁期1年,月租金1000元。该房屋租赁合同应视为不定期租赁合同。这句话不是正确的吗,怎么答案是错误
答: 你好,同学! 租赁期限 6 个月以上的,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所以题目这句话是正确的。
我是一名会计,想问一下考个网络学历有用吗?
答: 众所周知会计人如果要往上发展,是要不断考证的
租赁合同出租方和承租方分别要交哪些税
答: 你好!租赁合同出租方要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印花税等 承租方只需要印花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