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李老师2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CMA

2017-05-27 14:19

企业因借款事宜而产生的一些辅助费用,应该如何解决?

李老师2 解答

2017-05-27 14:33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财会〔2000〕25号)第七十七条规定:“因借款而发生的辅助费用的处理: 
  1.企业发行债券筹集资金专项用于购建固定资产的,在所购建的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将发生金额较大的发行费用(减去发行期间冻结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直接计入所购建的固定资产成本;将发生金额较小的发行费用(减去发行期间冻结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直接计入当期财务费用。 
  向银行借款而发生的手续费,按上述同一原则处理。 
  2.因安排专门借款而发生的除发行费用和银行借款手续费以外的辅助费用,如果金额较大的,属于在所购建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前发生的,应当在发生时计入所购建固定资产的成本;在所购建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发生的,直接计入当期财务费用。对于金额较小的辅助费用,也可以于发生当期直接计入财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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