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沈家本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律师

2022-11-15 15:15

同学你好,以下链接供你参考,https://mp.weixin.qq.com/s/kQOmR-mSqpwH01_sD_eX9g

水中的小鸟 追问

2022-11-15 16:23

你能告诉我应该按什么具体的数据分配吗?

沈家本老师 解答

2022-11-15 18:17

同学你好,供你参考: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关于发布<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管理办法>的公告》(琼税公告2021年第7号)第十条规定:“纳税人同时开发多个项目,或者同一项目中建造不同类型房地产的,应按照以下方法分摊共同的成本费用:(一)能够明确受益对象的成本费用,直接计入该清算项目或该类型房地产;(二)同一个清算项目, 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应分摊至本项目所有开发产品中。属于多个清算项目共同发生的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按清算项目占地面积占总占地面积的比例分摊;对于无法取得项目占地面积的,按规划设计指标测算的计容面积分摊;(三)属于多个清算项目共同发生的其他成本费用,其成本费用按清算项目可售建筑面积占总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对于无法取得可售面积的,按规划设计指标测算的计容面积分摊;(四)同一清算项目含有不同类型房地产的,其成本费用按各类型房地产可售建筑面积占总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五)同一个清算项目中已售房地产成本费用的分摊,按已售建筑面积占总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六)分期开发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各期扣除项目金额的分摊方法应当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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