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房地产公司在结转开发产品的时候,有相关的参考政策文件吗?就是关于如何分配成本给可售面积,无产权车位车库及公共配套设施的
水中的小鸟
于2022-11-15 15:03 发布 528次浏览
- 送心意
沈家本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税务师,律师
2022-11-15 15:15
同学你好,以下链接供你参考,https://mp.weixin.qq.com/s/kQOmR-mSqpwH01_sD_eX9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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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15 15:15:44
您是用你们的开发成本去分配车位?
2022-11-15 16:31:00
您好,如果无产权车位能够正常销售发生了所有权转移,那么应该并入可售产品,确认收入成本,也参与清算。
2019-12-04 11:03:52
你好; 比如《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的通知》(国税发[2009]91 号)第二十一条第(五)款规定,纳税人分期开发项目或者同时开发多个项目的,或者同一项目中建造不同类型房地产的,应按照受益对象,采用合理的分配方法,分摊共同的成本费用。也就是说比如 公司转让无产权的地下车位应按“其他类型房地产”单独计算收入、扣除项目金额、增值额、增值率和土地增值税税额,计算扣除项目金额时不需要分摊土地成本
2023-06-14 14:51:08
您好,土地成本可以按办理的各建筑的土地证上的面积进行分配,建安成本按决算报告金额处理。分配之后,基础设施费,不能出售的公共配套设施费,不能直接分配到可售的住宅、商铺及车位里,只能作为期间费用处理。
2017-05-06 21: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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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15 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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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15 1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