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月还将2008年购入并作为固定资产使用的机器出售(未放弃减税),取得含税收入200000元。,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按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可以放弃减税权),老机器不是按照百分之5的比例简易征收吗?
ღ
于2022-11-17 20:05 发布 1127次浏览
- 送心意
郭老师
职称: 初级会计师
2022-11-17 20:07
不动产简易计税5%
动产3%
相关问题讨论

不动产简易计税5%
动产3%
2022-11-17 20:07:17

您好,您的身份是一般纳税人吗
2020-07-23 11:52:00

你好,这个是政策规定,做题注意就可以,没有必要纠结太多
2020-01-16 11:24:17

您好,不是的,不存在您的描述
2021-08-09 05:23:00

你好,从2009年开始,购进的额固定资产可以抵扣进项税
2021-08-19 14:3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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