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15%抵减应纳税额。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规定范围的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下列各项属于规定范围服务的有( )。 A.交通运输服务 B.邮政服务 C.电信服务 D.现代服务 E.生活服务 BCD 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的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 邮政、电信不是单独的项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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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11-18 14:52 发布 627次浏览
- 送心意
悠然老师01
职称: 高级会计师,税务师,资产评估师,注册会计师
2022-11-18 14:59
学员你好,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以下称四项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邮政 电信是分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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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18 15:02
悠然老师01 解答
2022-11-18 1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