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成立公司 6月第一次做账,忘了做工资和社保了,7月1日再计提6月工资和社保 然后再做支付分录,可以吗?6月工资实际已经发放了。
炎夏冰凌花♚
于2017-07-12 13:47 发布 1040次浏览
- 送心意
宋生老师
职称: 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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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补充做凭证的。没关系
2017-07-12 14:03:20

您好,3月做2月份的账的时候,分录是做发放1月份的工资,支付2月份的社保和计提2月份的工资和2月份的社保的,等3月24日左右才交3月份的社保了。
2018-03-15 23:04:36

你好
借:其他应付款—个人社保
管理费用—单位社保
贷:银行存款
2019-07-09 17:18:56

你好!
1.计提工资
借:管理费用…工资
贷:应付职工薪酬
2019-11-05 19:36:19

计提借管理费用-工资/社保/公积金(单位负担的)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社保/公积金(单位负担的)
发工资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其他应付款/其他应收款(个人负担的)
应交税费-个税
银行存款
缴纳社保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保/公积金(单位负担的)
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个人负担的)
贷银行存款
2021-04-24 14:2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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