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部门的人员工资是否可以作为职工工资薪金的总额的部分,
董磊
于2017-10-11 09:44 发布 2301次浏览
- 送心意
邹老师
职称: 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2017-10-11 09:47
税法角度,也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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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是构成职工工资薪金总额的
2017-10-11 09:45:57

您好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三条第(一)项规定,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 因此,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均在福利费中列支,不能再作为计算福利费限额的基数。
2024-07-20 15:19:17

年度全员工资总额
2022-03-24 13:13:12

你好,上面写着工资是3,000,000
2024-07-20 15:16:07

你好,是什么情况业主还有工资?
2019-06-25 21: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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