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李老师2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CMA

2023-02-20 17:41

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可以在以下情况下作废: 
 
1.发票出具时错误:发票出具时发生明显错误,或发票格式、内容不符合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制度的规定,由有关税务机关认定作废。 
 
2.发票拆封、遗失:发票被拆封后致使发票核对不符,发票遗失致使发票无法核对,均可以申请作废。 
 
3.发票被伪造、涂改:发票被伪造或者涂改的,可以向有关税务机关申请作废。 
 
4.发票使用不合法:发票被错误使用或者使用不当,可以向有关税务机关申请作废。 
 
5.其他情形:其他情形,发票出具方应经过有关税务机关审核后作废。 
 
作废条件: 
 
1.出具发票的单位或者个人须向有关税务机关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包含企业名称、组织机构代码、纳税人识别号、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购买方名称、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原因和补充证明等信息。 
 
2.发票出具方需把发票交付有关税务机关作处理,其中包括发票影印件,合法性材料,与之有关的发票,与之有关的货物和服务证明,及其他有关文件。 
 
3.有关税务机关审核结束后,需出具发票作废批准书,发票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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