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方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2017-10-22 16:32

转让土地使用权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按使用权受益期限确认所得的纳税义务。

路过蜻蜓 追问

2017-10-22 16:40

使用权受益期限?请问有参考的文件号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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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讨论
转让土地使用权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按使用权受益期限确认所得的纳税义务。
2017-10-22 16:32:41
土地使用权转让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在转让完成时。即转让方将使用权交付给受让方后,受让方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时候,此时纳税义务就发生。在当届计税期间内(土地使用权转让期间内),转让方应当缴纳增值税;受让方则在次期开始时(土地使用权转让期后的第一期),开始交纳增值税。
2023-02-20 20:19:56
转让的当期申报期内
2018-05-08 16:23:00
一、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1986)财税地字第8号)规定:“十九、关于新建的房屋如何征税? 纳税人自建的房屋,自建成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 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 纳税人在办理验收手续前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新建房屋,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3〕89号)规定:“二、关于确定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问题 (一)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二)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三)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2015-11-26 18:42:46
出售国有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需要缴纳的税种有:营业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企业所得税(根据公司的企业所得税前利润确定)等。
2019-07-24 15:4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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