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购买一个供应商的材料,由于这家供应商要求金额达到一定金额在开具发票,采购人员就自行找别的单位开具的发票,现在这家供应商的采购金额已经达到开票金额,并且连之前采购的已经一起开具了,但是由于之前购买的材料已经入账,我想请问这样的发票应该怎么处理?如何做账?发票与原材料不符可以吗?
斯莹
于2017-12-12 09:10 发布 1538次浏览
- 送心意
宋生老师
职称: 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2017-12-12 09:13
您好!要不你就把之前的踢出来,要不就另外挂在账上。当应付款。
按税法肯定是不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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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要不你就把之前的踢出来,要不就另外挂在账上。当应付款。
按税法肯定是不可以的。
2017-12-12 09:13:19
您好,多开的金额,记入应付账款处理。
2018-03-28 18:41:11
都需要对方给你开票。这些都是你的成本。
如果没有发票,税务局就不认可这是你的成本,那么你要交的税就多。
2020-09-11 15:18:32
你好,同学,收到发票后将暂估的数据进行冲销,多暂估的部分要红字冲平。收到发票后根据发票金额进行原材料成本金额入账,确认进项税额。
2019-06-24 11:05:10
你最后要给这个挂靠人付钱啊,付钱时平账
2019-04-12 18:0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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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莹 追问
2017-12-12 09:20
宋生老师 解答
2017-12-12 0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