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甲公司2020年末的普通股股数为6000万股。2021年3月31日。该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以2020年末公司普通股股数为基础,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2股。2021年9月30日,增加普通股300万股。除以上情况外,公司2021年没有其他股份变动事宜。净利润为12000万元。 问:2021年基本每股收益=12000/(6000+6000×2/10+300×3/12)=1.65(元/股) 老师,为什么3月31日分配的股不加权平均?不应该是+6000*2/10*9/12才对吗?
Iris
于2023-09-06 00:00 发布 800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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