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甲公司2月份借了我公司一笔500万的借款,当时约定该笔借款由甲公司法人代偿还,支给甲公司借款时分录是:借 其他应收款—法人500万,贷:银行存款500万,期间甲公司法人偿还了300万分录是:借 银行存款300 贷其他应收款—法人300,现在甲公司说这500万由甲公司来还,并且已经收到了甲公司的500万,之前借出去500万时,其他应收款不是甲公司,是甲公司法人,请问老师,这个账应该怎么调,另外甲公司法人偿还的300万不退回。
呜啦啦啦
于2023-10-18 14:30 发布 232次浏览
- 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2023-10-18 14:32
1.将原来的其他应收款-法人账户下的余额200万(500万-300万)转入其他应收款-甲公司账户下:借:其他应收款—甲公司 200万贷:其他应收款—法人 200万
2.将收到的500万偿还借款:借:银行存款 500万贷:其他应收款—甲公司 500万
这样调整后,你的账务就反映了甲公司来偿还这笔借款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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