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A集团100%持有B公司的股份,B公司持有C公司40%和D公司100%的股份,按照集团部署,B公司要改组上市,要剥离非主业的资产,同时A集团要扩大规模,增加自身体量。因此企业把B公司100%持股的D公司无偿划转给母公司A集团; B公司把持有C公司40%的股份无偿划转给D公司。问题:B公司进行的两次股权划转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吗?为什么
温暖的发带
于2023-10-28 13:00 发布 564次浏览
- 送心意
罗雯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2023-10-28 13:10
您好同学,股权划转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的条件是要在100%直接控制的居民企业之间,以及受同一或相同多家居民企业100%直接控制的居民企业之间按账面净值划转股权或资产,凡具有合理商业目的、不以减少、免除或者推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股权或资产划转后连续12个月内不改变被划转股权或资产原来实质性经营活动,且划出方企业和划入方企业均未在会计上确认损益的,才可以选择按规定进行特殊性税务处理。对C只有百分之40,不到百分百所以对C 不适用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