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会计准则》第15号的规定,研发费用应当在产品销售时转回生产成本,那我真实的研发支出应该如何体现呢?
冷艳的路灯
于2023-11-15 08:53 发布 658次浏览
- 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2023-11-15 09:08
根据《会计准则》第15号的规定,研发费用在产品销售时通常被认为已经结转到产品成本中。然而,实际上在研发过程中也会产生一些资产和费用。例如,研发过程中使用的资产可能会发生折旧、消耗的原材料、直接参与开发人员的工资及福利费、开发过程中发生的租金以及借款费用等。
这些研发相关的资产和费用,在研发过程中会以不同的方式进行会计处理。一般来说,研发支出的具体体现方式有以下几种:
1.资本化支出:在研发过程中使用的资产,如果预期能够产生未来经济利益,并且该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那么这些资产应该被资本化。例如,开发过程中的无形资产(如专利、商标等)或固定资产(如研发设备等)。这些资产的折旧和摊销将在未来期间内作为研发费用的一个组成部分。
2.费用化支出:研发过程中发生的不能形成资产的各项支出,例如研发人员的工资及福利费、直接参与开发的费用的研究阶段支出等,应当被计入当期损益。这些费用化支出在发生时即被确认为研发费用的一部分。
3.借款费用:如果借款用于研发活动,符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也可以被资本化并计入研发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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