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与乙公司(甲、乙均非金融企业)是关联企业,甲公司对乙公司投资股本总额为100万元。2019年甲公司有闲置资金2000万元,甲公司当年应纳税所得额为 800万元,乙公司当年应纳税所得额为 300万元。请做出相应 的税收筹划。已知甲公司为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适用的企业所得税为15%;乙公司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率为25%,同期同类银行 贷款利率为8%。 筹划前 乙公司应纳企业所得税额:300*25%=75(万元) 甲公司应纳所得税额:800*15=120(万元) 关联企业合计应纳税额:75+120=195(万元) 筹划后:乙公司向甲公司支付利息:2000*8%=160(万元) 乙公司利息可以全额税前扣除。 乙公司应纳所得税额(300-160)*25%=35(万元) 甲公司应纳所得额【800+160-90*6%*(7%+3%)】*15%=143.919(万元) 想知道例题最后的90怎么来? 我想问的是增值额为什么是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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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3-11-28 11:29 发布 455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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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小丁老师 解答
2023-11-28 1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