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会计师

2023-12-06 13:14

(1)乙的质权自甲交付摩托车时设立。
(2)该质押合同有一处不合法之处,即“甲不能还款时,摩托车就归乙所有”的约定。因为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不得与出质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质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
(3)摩托车被盗后,乙的质权不会丧失。因为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即使摩托车被盗,只要甲已经交付了摩托车,乙就已经取得了质权。
(4)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押财产的义务。如果因保管不善导致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如果摩托车被盗是由于乙的保管不善导致的,乙应当承担法律责任。但如果是因为不可抗力导致的,则乙无需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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