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股东以个人的名义向银行借款,借款从股东账户打到公司账户上,给公司周转,公司承担支付的银行利息。支付的利息是从公司转到股东账上,然后再由股东打给银行。请问支付的利息在财务上应该如何做账?可以直接作为财务费用吗?做账依据是什么?谢谢!
橘色 夏季
于2018-04-16 12:48 发布 1955次浏览
- 送心意
徐阿富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2018-04-16 13:10
你好,不能作为财务费用入账,借:其他应收款 贷银行存款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不能作为财务费用入账,借:其他应收款 贷银行存款
2018-04-16 13:10:15

您好,按照您的描述这部分利息是不可以算作公司的财务费用的。但是您可以与股东签订一个借款协议,股东从个人账户转到公司账户,可以作为股东的个人借款,同时公司支付利息给股东,这部分符合税法规定的利息是可以计入公司的财务费用的。
2020-12-29 15:38:02

这个计入财务费用--利息费即可的了
2018-07-24 09:57:53

你这个计入其他应付款!要交个税的!
2019-10-11 16:02:09

可以用公账给股东个人账户支付利息支出的
2018-11-15 16:1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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