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郭老师

职称初级会计师

2024-06-05 12:23

然后,如果这个是境外所得的话,不需要代扣代缴所得税。

心灵美的柠檬 追问

2024-06-05 12:26

有没有具体的条文?

郭老师 解答

2024-06-05 12:3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自行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以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

是否需要征收企业所得税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判断:

一、判断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是否设立机构、场所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条,机构、场所是指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场所,包括:

(一)管理机构、营业机构、办事机构;

(二)工厂、农场、开采自然资源的场所;

(三)提供劳务的场所;

(四)从事建筑、安装、装配、修理、勘探等工程作业的场所;

(五)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场所。

非居民企业委托营业代理人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包括委托单位或者个人经常代其签订合同,或者储存、交付货物等,该营业代理人视为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

二、判断是否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条,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按照以下原则确定:

(一)销售货物所得,按照交易活动发生地确定;

(二)提供劳务所得,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  

(三)转让财产所得,不动产转让所得按照不动产所在地确定,动产转让所得按照转让动产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按照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 

(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按照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  

(五)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照负担或者支付所得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

(六)其他所得,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确定。

注意: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仅派其雇员到中国境内为有关项目提供劳务,包括咨询劳务,当这些雇员在中国境内实际工作时间在任何十二个月中连续或累计超过六个月时,则可判定该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构成常设机构,其源自有关项目境内劳务的利润应视为该常设机构的利润并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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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是企业所得税
2019-06-22 18:03:40
然后,如果这个是境外所得的话,不需要代扣代缴所得税。
2024-06-05 12:23:43
委托研发产生的研发费用可以加计扣除。  研发费用应调减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2400%2B1600×80%)×75%=2760(万元)。
2021-08-23 11:08:38
同学您好,您好 填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表
2023-04-14 20:01:54
您好,是收取技术研发费用吗? 收到技术开发收入时,免增值税。但是不免所得税。
2018-02-24 21:4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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