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廖君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律师从业资格,税务师,中级经济师

2024-06-30 16:36

您好,合同负债属于负债类科目,计税基础=账面价值-未来允许扣除的金额,账面就是我们分录上的金额,在符合收入确认条件时就允许全部扣除,账面和未来允许扣除的金额相等,相减为0

王亮 追问

2024-06-30 16:41

符合的时候,账面价值假设为100,计税基础=账面价值100-可扣除100=0?
不对,我哪里理解错了?

王亮 追问

2024-06-30 16:42

其他负债我都能理解,就这个合同负债我感觉和其他负债不太一样。

廖君老师 解答

2024-06-30 16:43

您好,您的理解对呀,

王亮 追问

2024-06-30 16:50

不不不,我其实没有理解对,恰恰相反,我理解反了,而且我出不来。

王亮 追问

2024-06-30 16:51

合同负债会计上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合同负债账面价值=100;假设开了票,税法确认了收入,那么合同负债计税基础=账面100-0=100。

王亮 追问

2024-06-30 16:55

合同负债会计上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合同负债账面价值=100;假设税法也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那么合同负债计税基础=账面100-100=0。

王亮 追问

2024-06-30 16:57

老师,这才是我理解的,我知道肯定是哪里没理解对,出不来。

廖君老师 解答

2024-06-30 16:58

您好,符合收入的确认条件和开票是没有关联的,我们达到条件时就确认,目前账面是未来达到条件时可以扣除的

上传图片  
相关问题讨论
1.预收款项:企业可能提前收到客户的款项,但按照会计准则,这些款项并不满足收入确认的条件(如尚未完成服务或交付产品)。然而,税法可能规定,这些预收款项需要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因为企业已经实际收到了资金。 2.长期合同中的进度款:对于跨越多个会计期间的长期合同,企业可能按照合同进度收到款项。尽管会计准则可能要求根据合同的完成进度逐步确认收入,但税法可能规定在收到款项时即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3.视同销售:税法中有时存在“视同销售”的规定,即某些交易在会计上可能不被视为销售(因此不满足收入确认条件),但税法却要求将其视为销售并计算应纳税所得额。例如,企业将自产产品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 4.政府补助与税收返还:企业可能收到政府补助或税收返还,这些在会计上可能被视为非经营性收入或冲减相关费用,但在税法上可能需要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5.金融资产的转让:在某些情况下,企业可能转让金融资产(如应收账款)但并未立即收到现金。按照会计准则,这种转让可能不满足收入确认的条件,但税法可能根据交易的实质和经济利益是否转移来判定是否需要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2024-03-08 16:52:53
您好!这个计税基础是应纳税所得税,一般就是利润总额
2017-12-20 10:54:59
你好,资产的计税基础是未来期间可抵扣的金额,因为未来可抵扣的金额为0,所以计税基础为0.
2021-06-20 08:10:30
你好!递延收益的计税基础=账面价值-未来可以扣除的金额=1600-1600=0, 负债的账面价值大于计税基础,形成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2021-06-17 15:40:05
你好,计税基础是0,但税局强制规定预收要交所得税,这个是例外
2023-05-10 14:43:56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相似问题
举报
取消
确定
请完成实名认证

应网络实名制要求,完成实名认证后才可以发表文章视频等内容,以保护账号安全。 (点击去认证)

取消
确定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