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小鑫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2024-06-30 17:34

同学,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合同负债可以约等同于旧准则下的预收账款,虽然是负债,但是其实是未来要确认为收入的,一般情况下,在确认为合同负债的时候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等到确认为收入时候再确认税,所以无差异。

1+(1-T)*产权比率 追问

2024-06-30 17:37

我之前只是把未来可扣除理解为“附期限”,在合同负债里,我把它理解为“附条件”,这样可以吗?

小鑫老师 解答

2024-06-30 17:37

第二种情况如果税法确认为收入当期确认所得税,未来会计确认为收入时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对于企业来说就是一项资产,此时为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1+(1-T)*产权比率 追问

2024-06-30 17:40

因为概念上我是理解的,我只是用公式去尝试理解的时候就容易犯错。

小鑫老师 解答

2024-06-30 17:44

可以理解为付条件

小鑫老师 解答

2024-06-30 17:44

第二种情况一般针对房地产企业,预收房款的时候就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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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讨论
您好,合同负债属于负债类科目,计税基础=账面价值-未来允许扣除的金额,账面就是我们分录上的金额,在符合收入确认条件时就允许全部扣除,账面和未来允许扣除的金额相等,相减为0
2024-06-30 16:36:54
同学,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合同负债可以约等同于旧准则下的预收账款,虽然是负债,但是其实是未来要确认为收入的,一般情况下,在确认为合同负债的时候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等到确认为收入时候再确认税,所以无差异。
2024-06-30 17:34:02
1.预收款项:企业可能提前收到客户的款项,但按照会计准则,这些款项并不满足收入确认的条件(如尚未完成服务或交付产品)。然而,税法可能规定,这些预收款项需要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因为企业已经实际收到了资金。 2.长期合同中的进度款:对于跨越多个会计期间的长期合同,企业可能按照合同进度收到款项。尽管会计准则可能要求根据合同的完成进度逐步确认收入,但税法可能规定在收到款项时即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3.视同销售:税法中有时存在“视同销售”的规定,即某些交易在会计上可能不被视为销售(因此不满足收入确认条件),但税法却要求将其视为销售并计算应纳税所得额。例如,企业将自产产品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 4.政府补助与税收返还:企业可能收到政府补助或税收返还,这些在会计上可能被视为非经营性收入或冲减相关费用,但在税法上可能需要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5.金融资产的转让:在某些情况下,企业可能转让金融资产(如应收账款)但并未立即收到现金。按照会计准则,这种转让可能不满足收入确认的条件,但税法可能根据交易的实质和经济利益是否转移来判定是否需要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2024-03-08 16:52:53
您好!这个计税基础是应纳税所得税,一般就是利润总额
2017-12-20 10:54:59
你好,资产的计税基础是未来期间可抵扣的金额,因为未来可抵扣的金额为0,所以计税基础为0.
2021-06-20 08: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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