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人身保险合同订立后,因投保人丧失对被保险人的保险利益,这句话是什么意思,能举个例子吗
锦鲤
于2024-07-20 16:24 发布 365次浏览
- 送心意
周小明老师lemon
职称: 高级管理会计师(PCMA),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2024-07-20 16:45
同学,您好。解答如下:
1、人身保险合同是指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合同。在人身保险合同中,投保人是指与保险公司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保险费的人,而被保险人则是保险合同所保障的对象,通常是投保人本人或其家庭成员。
2、当提到“投保人丧失对被保险人的保险利益”时,通常是指投保人因为某些原因,不再对被保险人拥有保险合同所保障的利益。这可能因为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之间的关系发生了变化,例如离婚、断绝关系等,导致投保人不再希望或不再需要为被保险人提供保险保障。
3、进一步举个例子来说明这个概念:
假设张先生为其妻子李女士购买了一份人寿保险,张先生是投保人,李女士是被保险人。如果张先生和李女士离婚,根据法律规定或双方协议,张先生可能不再对李女士有经济上的义务或责任,因此他可能不再希望继续为李女士支付保险费,这时就可以说张先生丧失了对李女士的保险利益。在这种情况下,张先生可以选择解除保险合同,或者将保险合同的投保人变更为李女士本人或其他有保险利益的人。
需要注意的是,保险利益的丧失并不自动导致保险合同的解除,投保人需要根据保险合同的条款和相关法律规定,采取适当的行动来处理保险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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