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周小明老师lemon

职称高级管理会计师(PCMA),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2024-07-20 16:45

同学,您好。解答如下:
1、人身保险合同是指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合同。在人身保险合同中,投保人是指与保险公司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保险费的人,而被保险人则是保险合同所保障的对象,通常是投保人本人或其家庭成员。
2、当提到“投保人丧失对被保险人的保险利益”时,通常是指投保人因为某些原因,不再对被保险人拥有保险合同所保障的利益。这可能因为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之间的关系发生了变化,例如离婚、断绝关系等,导致投保人不再希望或不再需要为被保险人提供保险保障。
3、进一步举个例子来说明这个概念:
假设张先生为其妻子李女士购买了一份人寿保险,张先生是投保人,李女士是被保险人。如果张先生和李女士离婚,根据法律规定或双方协议,张先生可能不再对李女士有经济上的义务或责任,因此他可能不再希望继续为李女士支付保险费,这时就可以说张先生丧失了对李女士的保险利益。在这种情况下,张先生可以选择解除保险合同,或者将保险合同的投保人变更为李女士本人或其他有保险利益的人。
需要注意的是,保险利益的丧失并不自动导致保险合同的解除,投保人需要根据保险合同的条款和相关法律规定,采取适当的行动来处理保险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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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讨论
同学,您好。解答如下: 1、人身保险合同是指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合同。在人身保险合同中,投保人是指与保险公司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保险费的人,而被保险人则是保险合同所保障的对象,通常是投保人本人或其家庭成员。 2、当提到“投保人丧失对被保险人的保险利益”时,通常是指投保人因为某些原因,不再对被保险人拥有保险合同所保障的利益。这可能因为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之间的关系发生了变化,例如离婚、断绝关系等,导致投保人不再希望或不再需要为被保险人提供保险保障。 3、进一步举个例子来说明这个概念: 假设张先生为其妻子李女士购买了一份人寿保险,张先生是投保人,李女士是被保险人。如果张先生和李女士离婚,根据法律规定或双方协议,张先生可能不再对李女士有经济上的义务或责任,因此他可能不再希望继续为李女士支付保险费,这时就可以说张先生丧失了对李女士的保险利益。在这种情况下,张先生可以选择解除保险合同,或者将保险合同的投保人变更为李女士本人或其他有保险利益的人。 需要注意的是,保险利益的丧失并不自动导致保险合同的解除,投保人需要根据保险合同的条款和相关法律规定,采取适当的行动来处理保险合同。
2024-07-20 16:45:34
人身保险就是为被保险人购买的,当然应该对被保险有保险利益
2018-08-22 21:44:37
说的保险利益就是被保险的权益比保险人大 站在被保险人的角度列明条款
2019-03-20 16:30:02
你好同学,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对被保险人应当具有保险利益。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 可以这样去想一下,人身保险是订立就有用了,财产是损失发生才有用
2021-05-07 09:15:44
你好,(1)代位求偿权的行使 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2)第三者先行赔付的处理 被保险人已经从第三者取得损害赔偿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时,可以相应扣减被保险人从第三者已取得的赔偿金额。 目的:①防止被保险人获得双重的利益 ②有过错的第三人不能逃避责任 【司法解释】 ①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为不同主体,因投保人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保险人依法主张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投保人请求赔偿的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②保险人应以自己的名义行使代位求偿权 代位求偿权的诉讼时效期间应自其取得代位求偿权之日起算
2020-06-17 15:1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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